(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意见。涉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