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职权责任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每年须提交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