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提升ESG管理水平,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识别ESG风险与机遇,审议ESG报告,并监督相关政策实施进展。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由参会委员和记录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