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任执行董事)
美臻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25)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起,張嫚女士獲委任為公司執行董事。張女士,34歲,持有哥斯達黎加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及碩士學位,於投資及企業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經驗,自二零二三年十月起擔任湖北鼎峰建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參與業務戰略規劃與實施。張女士已與公司訂立為期三年的服務協議,年薪為300,000港元,由董事會根據薪酬委員會建議釐定。於本公告日期,張女士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權益,過去三年內未於其他公眾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無任何關係。董事會確認無其他須披露事項。董事會歡迎張女士加入。
於本公告日期,公司執行董事包括王美慧女士、蕭翊銘先生、楊倫先生及張嫚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潔女士、高元元女士及吳靜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