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规范了信息披露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关联人等。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组织与协调,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内幕信息管理、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