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大丰H19#、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