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132.39万元,用于Mini/Micro LED、光电传感、智慧家居显示、智能车载器件及研发实验室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为佛山照明,实际控制人为广晟控股集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主要财产清晰,关联交易公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