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