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和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