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任期及职责。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且需满足会计、法律或经济方面的专业经验要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出建议,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会议参与、履职保障及津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