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丰特纸关于收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第一期补偿款的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第一期补偿款13000万元,其中106.92万元为代收其他公司款项,公司将转付对方。该补偿款系根据公司与南湖区人民政府等于2025年9月28日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支付,总补偿金额为107,962.68万元,其中887.93万元为代收代付部分。首期款项中,民丰特纸获13000万元,民丰集团获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多余部分可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收益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后续进展将持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