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发行方案及其它事项进行回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750.00万元,由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全额认购,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通过质押本次发行股份获取的银行贷款。文件详细说明了资金来源的可行性、还款安排、股份锁定期及控制权稳定性,并确认相关安排符合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