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连交易、更新2025年度担保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5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由独立董事主持,董事会为召集人,未发现程序违法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