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98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提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