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就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4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122,795,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346%。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