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于2025年11月修订。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禁止情形、聘任与解聘程序、履职支持及保密义务等内容,并要求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董事长在特定情况下代行职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