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胡永年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