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6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5日进行了多项交易,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及Delta 1产品。交易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的对冲活动,买入普通股33,531股,总金额5,087,556.80港元,价格介乎151.50至152.80港元;卖出100股,金额15,170.00港元,价格151.70港元。同时,买入Delta 1产品合计2,300单位,总金额约348,266.90港元,单价均为151.4204港元;平仓卖出Delta 1产品合计8,200单位,总金额约1,246,419.81港元,价格分别为152.0032港元和152.0001港元。另有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股份,买入普通股共434股,金额合计约51,563.81港元,价格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