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刊发发售通函 - 美团 - 人民币20.8亿元于二零三零年到期的2.55%优先票据及人民币50亿元于二零三五年到期的3.10%优先票据)
美团(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90及83690)刊发有关发行优先票据的公告。本次发行包括人民币20.8亿元于2030年到期的2.55%优先票据(债务股份代号:85084)及人民币50亿元于2035年到期的3.10%优先票据(债务股份代号:85085),统称“票据”。票据已于2025年11月5日发行,发行价为面值的100.00%。
票据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售,并已在联交所上市,不适合香港散户投资。发售价仅为初步定价参考,实际分配由初始购买人酌情决定。初始购买人有权拒绝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并可调整配售金额。
公告强调,票据未在美国或其他司法权区登记,不得在美国提呈发售或出售,除非符合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豁免条件。本公告不构成任何证券买卖要约或招揽,亦不作为合约依据。
票据持有人在触发事件发生时,有权要求公司以现金回购票据,回购价格为本金的101%加上应计未付利息。公司亦可在特定条件下选择提前赎回票据。票据受契约约束,公司将遵守有关限制设押、合并、资产出售等条款。
本公告依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7.39A条刊发,相关上市文件仅以英文提供,无中文版本。投资者应自行评估风险,依赖公司披露信息作出投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