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核心內容如下:
第一章 總則
公司設立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作為董事會專門機構,負責制定並審查公司董事(不含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薪酬政策與方案,並進行考核。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
第二章 人員組成
委員會成員至少三人,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由董事長或董事提名,董事會選舉產生。設主任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持工作。委員任期三年,任職需符合獨立性、無違規記錄及專業背景等條件。任內不符條件者應辭職或被更換。
第三章 職責權限
主要職責包括:研究董事與高管選任標準與程序;物色人選並提出建議;審查候選人資格;制定並審核薪酬政策與考核體系;評估董事表現並提出更換或繼任建議;審核股權激勵計劃;釐定執行董事與高管薪酬,確保無利益衝突;審核解僱賠償安排;確保董事服務合約合規;審議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披露於年報。
第四章 決策程序
工作組提供財務、業績、職責等資料。委員會通過述職、績效評價等方式考評人員,提出薪酬與獎勵方案,報董事會審議。選任程序包括需求研究、資格審查、提出建議等。
第五章 議事規則
會議由召集人召開,提前7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過半數通過。可採舉手、投票或書面表決。委員可委託他人出席。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委員須保密。
第六章 迴避制度
有利害關係的委員須披露並迴避表決,若無法形成有效決議,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七章 附則
本細則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董事會,未盡事宜依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