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管治委员会章程)
Pony AI Inc.企業管治委員會章程於2024年10月17日初步採納,並於2025年4月10日修訂,該修訂於公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後生效。
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目的為檢討公司在企業社會責任及企業管治方面的行動,制定並推薦企業管治原則,監督商業行為及道德準則的遵守情況。委員會成員須由一名或以上董事會成員組成,全部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一人由董事會指定為主席,成員可由董事會委任或罷免。
委員會職責包括:制定及檢討企業管治政策並向董事會建議;檢討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培訓;監察合規政策;制定及監督員工與董事的操守準則;檢討企業管治守則的遵守情況;確保公司為全體股東利益運作;每年確認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為董事會成員且無違反上市規則第8A.17條事項;確認其遵守上市規則第8A.14、8A.15、8A.18及8A.24條;審查利益衝突及不同投票權架構相關風險,包括關連交易,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就合規顧問的任免提出建議;確保與股東的有效溝通;至少每半年及每年度匯報工作,涵蓋職權範圍各項職責,並披露對利益衝突、風險管理及合規顧問任免的建議(如未能披露需解釋)。
委員會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每年評估自身表現,並審查本章程的適當性,提出修改建議。委員會有權全權聘請及解僱顧問,並獲提供履行職責所需資金。權限可轉授予小組委員會或主席。
委員會會議由主席主持,法定人數為過半數成員親自或透過通訊設備出席。決議須獲多數票通過,主席可投決定票。會議記錄由公司秘書保管,經主席簽署後發送全體成員。書面決議具與會議決議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