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蘇州旺山旺水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核心內容如下: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負責制定並審查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薪酬政策與方案,並進行績效考核,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主任委員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由董事會委任。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建議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檢討管理層薪酬議案,涵蓋非金錢利益、退休金及賠償等;釐定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具體薪酬方案;審核服務合約條款;處理《香港上市規則》第17章相關股份計劃事宜;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制定;評估執行董事表現並納入年度工作摘要。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由任何成員提議召開,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獲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可採現場、電話或視像形式進行,書面簽署決議亦有效。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或委員會秘書保存,並報董事會。
委員會下設工作組,負責提供財務指標、經營目標、崗位職責及績效完成情況等資料,協助決策。委員會可聘請專業機構提供意見,並有權向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索取所需資料。
本工作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董事會所有,未盡事宜依《公司法》《香港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