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包括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实控人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公司财务部为责任管理部门,负责担保申请审核、合同管理、风险跟踪及信息披露配合。被担保人需提供申请材料,财务部进行资信审查并报批。担保合同签订后须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公司须及时督促还款,发现风险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违规担保将追究责任人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