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本人名下及他人账户、信用账户中的股份。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披露监督。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被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股份变动后两日内披露。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