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须具备专业知识与经验,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领薪或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保障其履职所需条件。董事会秘书出现违规、无法履职等情况时,应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离任时须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本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