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季度支付,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外部董事无津贴,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内部董事不另发津贴,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可另发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绩效挂钩,年终考核兑付。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提出薪酬建议,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税费后发放,离任者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