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依法设立,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发展战略、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公司治理等职权。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部分事项需党委前置研究。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决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并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有明确审议权限和程序。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