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并发表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应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