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在上市后或前任离任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组织董事及高管合规培训,督促合规履职,并配合监管问询。秘书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禁止情形,出现违规或重大失职,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秘书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解聘须说明原因并公告。秘书享有知情权、参会权,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本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