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并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任免等事项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公司证券部负责日常联络与支持,审计委员会履职时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发现违规应及时向董事会及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