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正明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125,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27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等8项议案,其中第1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过半数通过。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