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公告,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1905%;现场及网络投票合计411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689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等11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议案1和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