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1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问责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问责情形涵盖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违规使用资金、泄露机密、内幕交易、弄虚作假、违反决策程序等。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扣发薪酬、调岗、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可合并执行,严重者移交司法。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故意或过失承担相应责任。存在主动纠错、无主观过错等情况可从轻或免责,情节恶劣或阻挠调查的从重处理。问责程序由董事会主导,保障申辩与申诉权利。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