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8,104,459元,法定代表人为经理(总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业务、预焙阳极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增资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公司设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利润分配遵循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