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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 衢州东峰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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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衢州东峰章程)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11月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42,917,069元,股份总数1,842,917,069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5至9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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