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湖南省郴州市召开,由李光梅女士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989,247,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3%。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为1,825名,代表股份57,361,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9%。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结果后确认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