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持股11,421.3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747%;网络投票股东58名,代表股份48.8660万股,占比0.263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八项议案,各项议案同意股数均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大会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