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皖0621民初9436号之一),裁定解除对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经查询,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涉及农行南京晓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哈达湾支行、工行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六合支行等四个账户,解除冻结金额合计575,948.50元。本次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目前上述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2779.22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9%,占2024年经审计货币资金总额的16.42%,占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39%,占2025年三季度未审计货币资金总额的2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