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5日,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執行人員接獲關於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披露。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11月4日進行兩項交易。第一項為買入交易,涉及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000股,總金額為人民幣5,943.0000元,最高價為每股人民幣19.8500元,最低價為每股人民幣19.8000元,交易性質為進行既有的追蹤指數ETF的交易。
第二項為賣出交易,涉及該公司普通股300股,總金額為人民幣5,943.0000元,成交價為每股人民幣19.8100元,交易性質為建立新的追蹤指數ETF,其中相關證券佔已發行的該類別證券少於1%,且同時佔該一籃子證券或該指數的價值少於20%。
所有交易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身帳戶進行,並以人民幣結算。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列為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第(5)類別聯繫人。
上述交易屬於對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A股的市場操作,相關資訊已依規定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