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对外投资指公司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不含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投资须符合国家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业和提高经济效益。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总经理权限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资事项。超出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重大投资达资产总额50%以上等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专门机构评估投资可行性,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投资实施后需跟踪管理,定期报告实施情况。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