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有关非常重大出售事项的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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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提述其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建议出售物业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此前披露,一份载有抵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资料、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资料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通函”),原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目前预计通函将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或之前寄发。
承董事会命
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姜修文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姜修文先生及袁文胜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卢剑华先生、王刚先生及蒋倩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少牧先生、陈贻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