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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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33)发布澄清公告,就2025年8月2日公告、2025年8月29日中期报告及2025年9月5日公告中存在的若干无意错误进行更正。
关于2025年8月2日公告,第2页中“授予的H股股票增值权股票有效数量由63,500,000份调整为43,955,000份”应更正为“调整为43,985,000份”;第3页中“有效权益数量由43,955,000份调整为34,685,000份”应更正为“由43,985,000份调整为34,685,000份”。
关于2025年8月29日中期报告,第16页中“有效权益数量由43,955,000份调整为34,685,000份”应更正为“由43,985,000份调整为34,685,000份”;中文版第172页中“43,955,000份调整为34,685,000份”应更正为“43,985,000份调整为34,685,000份”。
关于2025年9月5日公告,第2页中“授予的H股股票增值权股票有效数量由63,500,000份调整为43,955,000份”应更正为“调整为43,985,000份”;同页中“授予的H股股票增值权股票有效数量由43,955,000份调整为34,685,000份”应更正为“由43,985,000份调整为34,685,000份”。
上述更正仅为笔误,不影响相关公告及中期报告所载其他资料。
承董事会命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宁、林兆荣 联席公司秘书
中国,新疆,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