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决议应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