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出的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结果须书面报告董事会。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会议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