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用于年产300万套汽车用高强度大型镁合金精密成型件项目,实施主体为星源奉化。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结项并完成专户注销,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为源星雄,实际控制人为邱卓雄、陆满芬夫妇。公司主营业务为镁合金、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及相关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经营能力。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处罚,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