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规定,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满足《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业绩考核要求,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4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合格及以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情形。委员会认为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