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1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选举票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制作,股东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超限将作相应处理。选票仅设同意票,不设反对票与弃权票。董事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得票相等者需再次选举。选举结果由计票后公布,当选董事任期至本届结束,不跨届。本制度未尽事项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