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清盘呈请之更新)
山西長城微光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286)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規則第17.10(2)(a)條、第17.27(1)(b)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發出本公告。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七日所發出之公告,內容涉及清盤呈請之補充披露。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本公司與呈請人之代表律師共同出席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之清盤呈請聆訊。由於雙方正就和解事宜進行商討,雙方律師共同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申請押後聆訊。司法常務官已下令將該清盤呈請聆訊押後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十時三十分進行。
本公司將繼續向股東及投資者披露有關清盤呈請之任何重大進展,並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
承董事會命
山西長城微光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吳波
中國山西省太原市,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八位董事組成:三名執行董事宋政來先生、焦保國先生、王玲玲女士;兩名非執行董事吳波先生、袁國良先生;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許詠風先生、王衛忠先生、榮飛先生。
本公司各董事願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確認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大方面屬準確完備,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足以導致公告產生誤導之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