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布 – 有关投购要员保单之须予披露交易)
宏安董事會及宏安地產董事會聯合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投保人Twist Pioneer Limited(宏安地產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已收到宏利人壽保險的最終保單及保單接收確認函,完成投購流程。根據保單,投保人向宏利人壽保險繳付初步單筆保費合共約4,850,000美元(相當於約37,733,000港元)。保單生效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受保人為鄧灝康先生(宏安地產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投保人及受益人為Twist Pioneer。
保費支付方式為:(i)約1,350,000美元以現金支付;(ii)餘額約3,500,000美元透過按3.5%年利率提供的貸款撥付。總名義投購金額約28,818,000美元(約224,204,000港元),保障期限至受保人終生。若鄧先生於65歲前身故,身故賠償為總名義投購金額的100%、任何期末紅利及累計已實現紅利與利息之和;若於65歲或以後身故,賠償為保證現金價值、已繳保費總額或按比例遞減後不低於60.10%的總名義投購金額(以較高者為準),加上期末紅利及累計紅利與利息。
保單提供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回報,可於退保或身故時提取。Twist Pioneer可隨時全額或部分退保。若鄧先生離職,僅可在保單生效兩年後申請變更受保人,須獲宏利人壽保險批准。
投購事項旨在保障宏安地產集團免受鄧先生身故帶來的潛在損失,並有助於再融資及銀行貸款磋商。董事會認為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由於相關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交易構成上市規則下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