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執行人員接獲依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 22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涉及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相關聯機構於2025年11月3日進行的多項衍生工具交易。
交易內容包括:
- 訂立三筆衍生工具合約,分別涉及參照證券數目1,100、1,000及100,到期日為2035年11月5日或2028年11月3日,參考價介乎$151.3852至$151.9033,總金額共計約$333,100。
- 清結三筆衍生工具合約,涉及參照證券數目合共3,700,到期日為2028年9月11日、2028年10月20日及2025年11月3日,參考價介乎$151.4303至$151.9253,總金額共計約$562,072。
- 行使兩項衍生工具權利,涉及參照證券數目214及220,到期日為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8月7日,參考價分別為$112.4183及$125.0286,總金額共計約$51,564。
交易後,相關人士持有與衍生工具有關的參照證券總數為:1,100、1,000、100、18,900、100、0、24,182及40,920。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相關聯機構為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獲豁免自營買賣商,有關交易是為本身帳戶進行,且該公司最終由高盛集團有限公司擁有。










